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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葛化集团所持湖北华瑞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选聘审计机构的比质比价公告
关于葛化集团所持湖北华瑞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选聘审计机构的比质比价公告
关于葛化集团所持湖北华瑞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已由集团董事会批准,现对该项目财务报表数据审计服务进行比质比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合作的公司均可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二路5号
2、服务内容:就葛化集团所持湖北华瑞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事宜对湖北华瑞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专项审计。
3、服务费用控制价:本项目资产总额约2048.07万元,审计费用按照鄂价规【2010】265号—《湖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计算。
4、计划工期:14个日历天内完成财务审计工作并出具报告。
5、质量要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进行审计工作。
6、评比原则:资质条件和业绩能力符合要求,且报价折扣率(或收费标准)低者优先;报价相同者以业绩符合性、数量多者优先。
二、支付
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支付服务价款。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企业近5年至少有一个类似财务审计项目经验(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及报告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文件编制要求和注意事项:
1、编制的响应文件中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
2)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
3)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资质及业绩介绍及证明材料;
4)企业近5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及报告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5)企业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证明材料;
6)无不良执业行为证明(自行声明);
7)其他投标人综合实力、优势的证明材料(如有,投标人自行考虑)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30日下午4时;递交地点: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审计中心1113室(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二路5号);接收人:桂少猛 。
3、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文件一份原件,寄送至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科技二路5号1113室,同时全部内容盖章后扫描打包发到邮箱 45078372 @qq.com(不得直接发QQ)。
4、请认真阅读本文件及附件,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递交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文件不再受理。
发包人: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桂少猛
联系电话: 18627906271
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1:
报价函
致: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已收到关于葛化集团所持湖北华瑞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选聘审计机构的比质比价文件,在详细研究文件并充分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后,我方承诺:
1、按现行文件标准 折收费,合计 元人民币。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照比质比价文件、合同协议书的要求,保证按规定的时间,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
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比价文件和本响应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4、我方理解贵司不一定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人,贵司亦无需对投标结果做出任何解释;
5、我司所报资料均真实有效,可供核实,如有任何弄虚作假之行为,一经发现,贵司可拒绝接受我司投标、已签合同可以废除。如给贵司造成损失的,我司愿意赔偿贵司损失。
投标人: (公章)
投标人法人代表: (签字)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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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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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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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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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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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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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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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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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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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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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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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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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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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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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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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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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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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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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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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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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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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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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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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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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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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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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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