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

公司党委转发上级廉政建设通知

时间:2016年01月18日


  公司党委近期转发了《关于印发〈武汉市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登记上缴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葛化发[2015]16号),该办法共20条;办法第二条指出:各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违规收送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礼金上缴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第四条明确规定: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应当依照本办法,自收受之日起一个月内主动登记上交至单位的办公室。(记者 汪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