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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法律服务机构选聘项目邀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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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法律服务机构选聘项目邀标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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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法律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已由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批准,现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律所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2年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法律服务机构选聘项目

2、服务内容和要求:为葛化集团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进行融资,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可分期发行。对葛化集团2022年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的注册和发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要求提出建议,并就注册额度内各期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出具法律意见书。安排专人负责与甲方进行日常联络,及时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3、服务费控制价:15万元(含税),报价超过的按废标处理。

4、服务期要求:合同签署及律师事务所进场后,全程紧跟项目进度,于指定日期内完成相关服务工作。

5、质量要求:符合有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和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并满足合同约定。

6、采购方式:比质比价。

7、评比原则:资质条件和业绩能力符合要求且按照评分办法得分最高者为签约服务单位。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设立,住所地位于武汉,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的分所,拥有不少于40位专职执业律师,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2、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近3年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具有良好信誉,近3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律所具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律所近三年具有类似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法律服务业绩及证明材料。

4、律师事务所在债券发行、公司治理等业务方面有丰富的实务经验。

5、中标人应派出至少三名执业律师组成的顾问团队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其中应至少包括1名主办律师。主办律师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执业经验不少于7年。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和结算要求

1、报价方式:报包干总价,不超过15万元(含税),报价中应包含为完成本项目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和出具法律意见书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2、支付方式:本次定向融资工具注册成功,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授予接受注册通知书后,首次发行成功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

四、文件编制要求和注意事项:

1、响应文件中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① 报价函(格式见附件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2);

② 律所对应的营业执照、顾问团队律师执业资格证、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证明文件;

③ 企业近2年PPN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签订时间需在2020 年 1月1-至今,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④ 企业近2年除PPN项目外,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签订时间需在2020 年 1月1-至今,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服务方案。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5日下午5时;递交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左岭镇葛化街化工路31号。

3、文件递交方式:纸质文件一份原件,打印胶装或装订后密封递交(不得活页装订),以派专人当面递交或用快递方式送达,同时全部内容盖章后扫描打包发到邮箱450031040@qq.com(不得直接发QQ)。

4、请认真阅读本文件及附件,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递交截止时间之后反映的不再受理和调整。

采购人: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7-87602509

     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227

 

附件1

报价函

 

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

已收到 武汉葛化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法律服务机构选聘   项目的采购邀请函,在详细研究文件并充分了解项目情况后,我方承诺:

1、按    万元的服务费包干总价(含税),作为本项目法律事务服务的最终合同金额。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承诺按照国家标准规范、采购邀请函、合同协议书的要求,保证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全部法律服务和法律意见书成果编制工作,并负责后续有关服务。

3、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招标文件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单位:(公章)

 

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电话:                   

 

日期:年    

附件2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组织结构

 

主办律师

 

职务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成立时间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单位简介

 

单位概况

职工总数

 

 

专职律师

实习律师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评分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备注

1.1.1

资格审查 

/

以本邀标函“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规定为准。

 

1.2.1

初步评审  

/

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

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

 

/

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事项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不满足邀标函要求的;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备注

1.3.1

分值构成(100 分)

价格部分:30

 

商务部分:20分

技术部分:50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备注

1.3.2-1

价格部分 (30 分)

投标报价得分(30 分)

报价得分计算方法: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3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1.3.2-2

商务部分(20分)

律所综合实力(20分)

成立时间:20年以上得5分,10年以上得3分,3年以上得1分。

 

专职律师数量100名以上得5分,50名以上100名以下3分,40名以上50名以下1分。

需提供花名册

总部或分支机构在武汉具有一定规模的办公场所。需提供在武汉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者产权证复印件,有得5分,无不得分。

 

近五年内,获得武汉市或省级以上政府、行政部门、司法机构或律师协会颁发的荣誉的,每一项得 2分,最多三项,得 5分。

2016年1月1日-至今

1.3.2-3

技术部分(50分)

业绩证明要求(20分)

近两年内(截至投标截止日,下同),顾问团队主办律师具有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专项法律服务业绩的,每一项业绩得 2 分,最多得 15分。

特别提示: 凡团队律师业绩,须至少提供相应主办律师签字的合同予以证明。合同签订时间需在2020 年 1月1-至今。合同签订时间在2020 年 1月1日之前的,须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合服务期间延续至2020 年 1月1日之后。

近两年内,顾问团队主办律师PPN项目外,具有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行的项目业绩(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项目收益票据等),每一项业绩得 2 分,最多得 5分。

服务方案(10分)

供应商服务方案完整合理,操作性强的,综合评价优秀的得8-10分,良好的得5-7分,一般的得1-4分。

 

响应速度(10分)

承诺对采购人服务响应速度,服务团队的执业律师不少于3人,综合评价优秀的得8-10分,良好的得5-7分,一般的得1-4分。

 

质量监管措施(5分)

根据质量保证措施科学性与合理性进行评分,综合评价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

 

团队稳定性和保障措施(5分)

根据所提供的团队稳定性和保障措施进行评分,综合评价优秀的得5分,良好的得3分,一般的得1分。